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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九鼎集团董事长离婚案开庭 结没结婚成焦点
发布时间   2012-10-16 10:30:00   作者:
    四川九鼎集团董事长王杰离婚案昨在自贡中院开庭,双方就结婚与否分歧很大。

  女方说两人办理了结婚证,还出具了夫妻关系证明,男方却说自己从没跟她结过婚。川南最大商业零售企业四川九鼎集团昔日的“老板娘”刘娅,将“老板”王杰告上了法庭,要求判令离婚,并分割标的额高达3519万元的房产等共同财产,以及价值1.68亿元的集团股份。王杰却表示:自己从未与刘娅结过婚,其所谓的结婚档案都是伪造的。

  昨日,这一引人关注的案件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。

  “夫妻”反目 为亿万财产起诉

  1996年,九鼎集团的董事长王杰认识了自贡日报社广告部经理刘娅。均离异的两人感情升温,很快开始共同生活。1998年,刘娅从商场部副经理干起,逐步开始了经商生涯。2006年春节后,王杰到成都照顾生病的父亲,将九鼎集团的百货业务全部交由刘娅管理。2007年底,有员工向王杰汇报了刘娅有经济问题。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,刘娅背着他将公司的巨额资金转入不知名账户。2008年2月,王杰免去了其总经理职务。

  2008年9月,刘娅向自贡市贡井区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与王杰离婚。她说,两人1997年1月登记结婚;2007年11月以后,2人多次因公司管理及其他事项发生争执,她的职务被解除后,矛盾加剧。她要求判决离婚,并分割位于成都、自贡的8处房产、多辆名车、数百万存款及股票、基金。她无业,应该分得80%。

  刘娅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加盖有“自贡市自流井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”的《申请出具〈夫妻关系证明书〉》,以证明她与王杰系合法夫妻关系。该申请书上记载的刘娅和王杰“结婚登记”时间是“1997年1月27日”;“2001年12月31日”,自流井区民政局因2人结婚证遗失出具了《夫妻关系证明书》。申请人栏和取证人栏有“王杰”和“刘娅”的签名并按有各自指印。

  判决离婚 男方起诉民政局

  “我们只是同居,根本没有去登过记结婚!”2008年12月,王杰一纸将自流井区政府和民政局起诉至自贡中院,称自己从未在申请书上签名和按指印,而查阅保存在自流井区政府新街办事处的婚姻登记档案发现:1997年《结婚申请登记书》上申请人处”王杰“的签名不是他本人,但该档案却显示街道办核发了编号为97016号的《结婚证》。他请求法院判决自流井区政府撤销1997年核发的《结婚证》,判决自流井区民政局撤销2001年的《夫妻关系证明书》。

  今年2月,自贡中院以“《夫妻关系证明书》出具的时间已达7年,《结婚证》颁发的时间已达12年”,超过了行政诉讼时限,驳回了王杰的起诉。目前王杰已向省高院上诉并获受理。

  两人到底结过婚没有?贡井区法院一审认为双方存在婚姻关系,并准予双方离婚,刘娅分得“共同财产”中的55%。

  王杰提起上诉,并申请了司法鉴定。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今年1月出具的《鉴定意见书》认为:《结婚申请登记书》上的“王杰”签名和《夫妻关系证明书》上的“王杰”签名并非本人所写。

  昨日,该案二审在自贡中院开庭。由于双方提交证据较多,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。双方针锋相对,最大的争议仍在于“双方到底是不是夫妻”。

  记者在庭后采访了刘娅,刘称:两人的确办了结婚手续。但其登记时是否代王杰签过名,刘表示“法庭会作出认定”。本报记者 刘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