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港集团有限公司与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成都仲裁员会于近期作出裁决:路港集团应向黄某某支付货款500余万元,并支付违约金400万元。在收到裁决后,路港集团向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。该院经过审理,于近日作出裁决:驳回路港集团的申请。
这是本团队今年第二次接受被申请人委托,代理抗辩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,均获胜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