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0月23日,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民事判决,撤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,改判我所蒲杰博士代理的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670万元及逾期付款占用利息,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本案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3533万余元,上诉人不服,提出上诉,蒲杰律师对本案原审多达3500多页材料进行了研究,决定接受委托。
相比一审判决,上诉人的大部分上诉请求获得支持,减少支付2756万元。
本案至今已经历三次一审、三次二审,历时5年之久,反映了上下级法院、不同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上存在巨大差异。
在上诉程序中,蒲杰博士及团队律师在上诉人的配合下,经过四个月的工作,全面收集、还原10年前证据,通过筛选后向二审法院提交了800多页的新证据。